第四章雷射近視手術淺說- / 我適合接受雷射屈光手術嗎
我適合接受雷射屈光手術嗎
什麼樣的條件才適合接受屈光雷射手術呢?一般來說,因為每個人的情況有所差異,因此在雷射術前,必須先做過完整的檢查,再與您的醫師諮詢,由專業的眼科醫師評估您是否適合做雷射治療手術。
基本上,只要有近視的人都可以接受近視雷射手術;但若近視度數不深,並不會影響日常生活作息,通常都不太需要矯正。因此,100度至1500度,甚至是2000度以上的近視患者,只要角膜厚度夠厚,且無明顯乾眼的症狀或眼疾,都可以用近視手術來矯正近視。
另外,因為做了近視手術後可以不用戴眼鏡,對個人而言不但可以拋去眼鏡的束縛,也可以提升生活品質。而近幾年近視雷射風行,有些人因應職務上的需要並不適合戴眼鏡因此選擇近視雷射手術,例如軍警人員、特定的服務行業、運動員等,甚至還有些國家鼓勵國軍接受雷射手術呢!而有些人則是因為配戴隱形眼鏡有困難,甚至會影響到日常生活;有些則是單純的不想戴眼鏡而手術。無論您的動機為何,都請先參考下列條件,並至眼科醫師處作詳細之檢查及諮詢,以確保您能得到最佳手術效果。
接受開刀者必須符合之條件︰
1. 年滿20歲以上。
2. 在施行雷射治療前一年的眼鏡或隱形眼鏡度數很穩定,如果您是有配帶隱形眼鏡,醫師會告訴您手術前多久要拿掉隱形眼鏡。
3. 有良好的開刀動機,且最佳矯正視力不能太差(所謂最佳矯正視力是指用鏡片能矯正的最好視力)。
4. 接受開刀者的眼睛,除了近視以外,沒有其他嚴重的眼疾,如果眼角膜不健全、有明顯的疾病、服用某些藥物或懷孕都不適於手術。
5. 沒有與眼睛相關的全身性疾病,例如有自體免疫及結締組織疾病病史者,皆避免接受雷射手術。
6. 情緒、心理成熟而正常者。
不適合做近視手術的情況:
1. 圓錐角膜。
2. 嚴重乾眼症且合併角膜病變,可能會影響角膜復原。
3. 暴露性角膜疾病、嚴重眼瞼炎。
4.?疹性角膜炎病史。
5. 明顯虹彩炎。
6. 有活躍性或復發性眼疾。
7 自體免疫及結締組織疾病病史,如類風濕關節炎、紅斑性狼瘡等。
8. 影響傷口癒合的全身性疾病,如糖尿病。
9. 曾接受眼球手術者須由醫師評估決定。
10. 近視度數尚未穩定者須等穩定後再作。
11. 眼瞼異常會影響角膜上皮再生者,如嚴重睫毛到插、眼瞼內翻、眼瞼外翻、顏面神經麻痺等。
12. 嚴重兔眼。
13. 合併有青光眼或角膜炎患者。
14. 懷孕者。